第三十四条

有效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吉首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学校学生集中出入路口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等设施;统一审定校车停靠点,完善校车站点标线标识;所有校车必须按审定的站点停靠。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