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在公园绿地的纪念性区域或者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如发现上述活动,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