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范围内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园绿地是指政府管理的,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的绿地。公园绿地实行名录管理,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