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二十六条有效县、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