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二十五条有效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