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十九条有效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