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智慧城市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系统谋划、创新驱动、协同共享、安全可控、惠及民生、绿色低碳的原则,实现城市和数字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