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四章 数字经济第二十条有效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全疆、全国数字经济体系,加强与周边城市、地区、兵团、省市及其他国际合作平台的交流合作,构建数字经济开放体系,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承办国际交流研讨会、建设大数据合作中心过程中,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流平台,推广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成果,帮助企业开拓外部市场。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