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报送有关资料的,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