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武都区人民政府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南北两山绿化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
(二)负责实施南北两山的植树造林、裸坡裸坎裸岩裸沟治理、林木抚育等绿化建设,对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实施供水、供电、灌溉、道路、通讯等绿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分解下达武都城区各单位的绿化任务;
(五)需要履行的其他职责。
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财政、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