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孤独症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关爱、鼓励、帮助孤独症儿童,为孤独症儿童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创造包容、和睦、温馨的家庭环境。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