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建设、运营补贴,其用水、用电、用气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电话费、宽带网络使用费按照规定享受优惠。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