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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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居民保护水源和供水设施、安全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

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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