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居民保护水源和供水设施、安全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