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三线主管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对三线管理维护开展监督检查,劝导制止、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对三线运营企业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行为,督促三线运营企业限期整改。需要其他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处理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移交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救援机构等有权处理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