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破坏三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投诉举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处理收到的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