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第四章 规范治理第三十条有效三线整治过程中发现权属不明的废弃三线,县级三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可能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现场确认并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