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三线运营企业应当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共建共享的规定,根据技术可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负担的原则,协商共建、共享资源。
电信企业、广播电视企业应当推进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使用统一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和互通互联。
鼓励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市政、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杆塔、管道、隧道、机房等资源在满足本领域使用需求以及符合规范标准、安全生产、友好协商、责任明晰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方式开放共享。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