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城市道路建设,逐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并有序推进三线入廊,探索建立经营性管线有偿使用城市地下空间机制。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