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电动车管理遵循专项管理、分类对待、确保安全、稳健发展、总量调控、区域限行的原则。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