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保障与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信用承诺等非强制性管理形式。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