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南方潮湿环境土遗址保护等领域多学科合作研究,加大考古、保护、修复、展示等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