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八条有效余杭区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市文物行政部门、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等建立完善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机制,合理制定、优化联合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