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财政、金融、产业、科技、区域、土地、人口、环境、投资、就业、消费等政策对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和支撑,引导要素资源向有利于发展规划实施的方向合理配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