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民主决策、规划法定的原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