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专利转化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

省、市(州)人民政府探索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