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殡葬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殡葬服务单位应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