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和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共同投入、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