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八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矛盾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置预案。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