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城市内河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服从城市防洪防潮、排水防涝、蓄水调水、污水治理的总体要求,依法落实河湖林田长制,维护城市内河自然形态和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