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六章 档案信息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地下管线测量成果数据录入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地下管线查询、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