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六章 档案信息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核发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告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