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残疾学生,或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大学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财政补贴。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