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路网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村级公路提质改造,完善基础路网建设,强化村级公路连接互通,加强与国省干线、城市道路、村内道路等道路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