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第八条有效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隶属关系分级保障,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规定对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的征兵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征兵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