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病史调查。应征公民应当如实报告病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病史调查上下级联动和跨区域协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