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递从业人员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快递从业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针对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快件停止或者延迟收派等作业制度,发放高温津贴,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