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专门为工程建设服务的车辆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和符合规定的转向可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前款所称专门为工程建设服务的车辆,包括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中、重型自卸货车,中、重型罐式货车中的散装水泥运输车,中、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中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以及重型专项作业车中的混凝土泵车等。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