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对居民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职责、运行等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