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掌握火警处置以及启动消防设施的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掌握火警处置以及启动消防设施的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