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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条例

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有权举报、控告和制止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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