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第三十七条有效经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