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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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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

第三十七条

有效

经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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