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老年学习、儿童托管、社区食堂等便民利民社区服务活动。鼓励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兴趣爱好,组织开展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健身等文体活动。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