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排水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废)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工期和排水状况核发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