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空间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城市道路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