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