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