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