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新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检索、法律咨询、专利导航、维权援助、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指导和风险预警等服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民营经济组织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通过产业化实施、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