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投资融资促进第二十五条有效本市落实国家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