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数据要素价值化第三十三条有效本市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